第一條 應聘人員必須持身份證明、縣級以上醫(yī)院出具的體檢證明和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、無練習法輪功等邪教組織證明,二寸照片六張,經(jīng)大隊長初審后到公司辦理手續(xù);
第二條 應聘人員法定年齡應在18-55周歲之間,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身體健壯,動作迅速,反應靈敏,有較強的吃苦精神和環(huán)境適應能力;男隊員身高在1.70米以上,女隊員身高在1.60以上;裸眼視力均在1.0以上;無殘疾,無口吃,無紋身;體型均稱,相貌端正,樸實大方。
第三條 隊員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寫出書面申請,逐級審批,批準離隊后,3日內本人攜帶管理卡及干凈的服裝到公司辦理離隊手續(xù)。
第四條 開除、辭退隊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寫明原因上報公司,按公司批復執(zhí)行。
第五條 離職隊員離隊時,必須經(jīng)副經(jīng)理以上領導批準簽字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
第六條 各級骨干應督促或陪同離職隊員到公司辦理離職手續(xù)。
第七條 離職隊員應嚴格遵守此規(guī)定,否則工資不發(fā),服裝費不退,離隊后出現(xiàn)的一切后果自負。
第八條 不明原因開除、離隊隊員或私自離隊的,按問責制實施問責。
第九條 學生隊員入隊前應以書面形式說明開學時間及離隊時間,離隊時可領取當月工資。